新旧物管陷纠纷,宝安一小区泳池关闭一年多,文体局:正协调

2024-06-21 17:11作者:余悦来源:奥一新闻编辑:王河峰

日前,奥一新闻接到宝安区港隆城小区业主投诉称,小区原泳池承包商与小区新旧物管方存在纠纷且长期未能解决,导致小区虽顺利完成新旧物管更替,但游泳池关闭一年多,迟迟无法使用。

对此,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回应奥一新闻采访时表示,该小区游泳池的高危经营许可证仍处于有效期内,经营主体仍然存在,并有意愿继续经营该场所,但与物业服务公司合同履行方面存在争议纠纷。下一步将持续与相关方面保持沟通,积极配合西乡街道办,协调解决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纠纷,配合推动解决市民诉求。

业主投诉:

小区游泳池关闭一年多,多方协商迟迟无法解决

港隆城小区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河东社区,业主反映的港隆城小区游泳池存在纠纷的三方分别是前物业服务公司:深圳市太阳时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物业”)、现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嘉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品物业”)、泳池承包商:深圳市君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林公司”)。

港隆城小区业主陈先生表示,想经营游泳池就要去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高危经营许可证”),小区游泳池的承包商与太阳物业的泳池承包合同已经到期,太阳物业已经撤场,但该承包商想继续承包小区泳池,嘉品物业进场后想收回游泳池的管理权,申请证件时被宝安文体局告知,该承包商办理的高危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2027年。

奥一新闻记者获取了一份原物业服务公司太阳物业给现物业管理公司嘉品物业出具的知会函,落款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该份《港隆城屋面架空层处游泳池承包经营相关事宜知会函》写明,“关于港隆城屋面架空层处游泳池经营相关事宜,我司同深圳市君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游泳池承包经营合同》,合同期限为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8月29日止,该合同已到期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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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物业给嘉品物业出具的知会函。

陈先生认为,根据上述函件,泳池运营方君林公司的承包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也没有撤场,说是各方还有纠纷,就导致我们这的泳池一直关闭,小区近1500户都没办法游泳,造成资源极大的浪费。”

针对此事,奥一新闻记者联系到小区现物业管理公司嘉品物业的一名经理,其表示,太阳物业交接时并没有交接游泳池承包合同的事宜,但从去年其公司就和泳池承包方君林公司多次协商,希望能重新签订合同,尽快把小区游泳池重新开起来。“但君林认为他们已经和太阳物业签订了5年的合同,没必要重新签,经过街道、社区的调解,目前还没有达成一致,而太阳物业又说没签过5年的合同,同一个游泳池出现多份不同的承包合同,我们也不清楚到底该认哪份。本来我们想自己承包泳池,但经过协商,我们也愿意和君林重新签合同。”

该经理表示,嘉品物业作为小区的实际管理单位,泳池承包合同要求是一年一签,“我们应当与泳池运营方直接签订合同,同时需要原物业服务公司和运营方一起去注销高危经营许可证,然后我们和君林签订承包合同,再一起去文体局重新备案,这样才符合法律程序。”

陈先生提供的一则宝安区政务短信显示,“为解决游泳池未能正常开放营业给居民生活带来影响的问题,6月7日下午,宝安区文体局、西乡街道综治办、河东社区,组织君林体育公司、太阳物业公司(旧物业)、嘉品物业公司(现物业)在西乡街道办开协调会。因调解现场无法达成一致,三方会后继续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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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提供的宝安区政务短信。

宝安文体局:

将持续与相关方面保持沟通,配合推动解决市民诉求

针对市民投诉,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回应称,市民提到的宝安区港隆城小区6楼泳池由深圳市君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该公司于2022年9月提出延续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的申请,经过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文体局于2022年9月16日发出高危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至2027年8月29日,目前该证照仍处于有效期内,经营主体深圳市君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仍然存在。

在接到市民诉求后,该局与该小区所属社区西乡街道河东社区沟通协调,经了解,该小区处于物业管理公司交接阶段,现物业管理公司与原物业服务公司存在纠纷,导致小区泳池未能投入使用。同时,该局于5月13日与该小区现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会谈,向其相关负责人说明相关政策,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知悉,并表示愿意与经营主体深圳市君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沟通由其继续经营。另一方面,经营主体深圳市君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表示,愿意继续经营该泳池,但现物业管理公司已将泳池入口锁住,经营主体无法进入正常经营,导致该小区业主连续两年无法使用游泳池。

回应称,该局的执法工作是对户外泳池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和日常定期巡查,主要针对场所在营业期间的经营管理行为。在2023年暑期期间,该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四次实地检查,发现该泳池都处于停业状态。之后与泳池的经营者取得联系,了解到该泳池具有高危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合同纠纷,导致泳池未能正常经营。该局执法人员积极督促场所经营主体与现物业管理公司沟通,并在6月7日在西乡街道办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会谈。

目前该小区泳池的高危经营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且经营主体深圳市君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仍然存在,并有意愿继续经营该场所,与物业管理公司合同履行方面存在争议纠纷,双方也未提交一致确认解除合同或法院裁判认定解除的材料,建议各方协商确认解决或者通过司法程序确认解决。下一步,文体局将持续与相关方面保持沟通,积极配合西乡街道办,协调解决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配合推动解决市民诉求。

接办单位: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总分 72分 良

介入速度:20分

理由:接到情况反馈后,该局介入了解并予以回复。

处理进度:19分

理由:针对市民反映情况,该局有进行核查及协同各方召开协调会。

处理效果:15分

理由:该局早已发现小区泳池处于停业状态,但未能积极介入处理。

奥一基层治理研究员评价:18分

理由:接办单位从去年实地核查就已经发现该小区游泳池处于停业状态,并且签订承包合同的甲方(前物业服务公司)已经撤场,却未要求经营主体更新承包合同及相关备案。对于业主的投诉只告知游泳池经营主体的证件处于有效期内,仍未能及时给到有效的解决方案,导致小区居民的投诉迟迟无法解决。有关部门应该更主动积极地对备案内的户外泳池进行监督管理,对于异常经营应该进一步督促处理,为居民营造良好的文体环境。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余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