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年香港修例风波中,一名身处黑暴现场的女子传右眼球被异物击中爆裂,黑暴势力更借此煽动暴力行为、指责并仇视警方。但5月24日,“爆眼女”却被发现已在去年9月30日离开香港前往台湾,且离开时右眼完全看不到任何伤痕,炯炯有神。据悉,香港警方已取得其医疗报告,证实其眼球及内部组织没有严重受损。
据悉,香港警方已取得“爆眼女”医疗报告,虽未能完全确定伤势因何造成,但其眼部伤势不严重,眼球及内部组织没有严重受损。至于如何造成受伤也没法肯定,有可能是其他硬物造成。目前警方正追查她曾否参与暴动,一旦有相关证据将发出通缉令,同时调查“黑暴”势力是否串谋隐瞒其伤势及散播谣言,借机煽动连串“还眼”暴力活动。若追查到相关证据,警方将追究到底。
所谓“爆眼事件”发生于前年8月11日晚上,一名少女在香港弥敦道近尖沙咀警署的冲突现场中,右眼被异物击中受伤,血流如注,之后被送院治疗。其受伤原因众说纷纭,有指是被警方的布袋弹击伤,也有指是有暴徒企图用弹弓射向警署发射钢珠时,意外打中少女。
事发后有自称家属和医生的人士透露,该少女伤势严重,右眼眼球破裂可能永久失明,且毁容。黑暴势力纷纷指责警方,一部分香港人被黑暴势力煽动仇警,社会掀起连场暴力活动。暴徒更是堵塞机场,禁锢殴打内地记者,对香港社会造成严重伤害。然而“爆眼女”却一直躲避媒体采访,很少现身。即使在暴徒组织的所谓“记者会”上以录像片段中露面,但用纱布贴着右眼,并架上太阳眼镜,故其真实伤势如何引来猜测。
香港警方为查明真相主动取得法庭手令,成功向医管局索取其医疗报告。“爆眼女”曾申请司法复核被拒,不服裁决上诉在今年4月被驳回,需支付警方诉讼费。
另外,法援署委派代表爆眼女上诉的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曾被媒体追问有关媒体报导“爆眼女”是否已身在台湾、之前拿取“爆眼女”上诉时是否已知悉她已离港等,夏博义没有理会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