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弃继承房产,跟我爸有没有被火化有啥关系?公安部早已通知不再办理我爸是我爸的证明,宝安区公证处为何还让我提供?”1月9日,市民牛先生向奥一网(微信公众号ID:oeeeend)报料,称自己想放弃继承新疆老家的一套房产,宝安区公证处却要求自己提供一大堆证明,还包括“我爸是我爸”这样的奇葩证明。(报料原文)
报料截图
牛先生祖籍新疆,现居住深圳。他父亲2012年去世,留有一处房产,本身不值几个钱。他父亲去世后,几个兄弟姐妹商量,打算把房子过户给母亲一个人。近日,他来到宝安区公证处,打算办理一个放弃继承的公证,没想到却遭遇困难重重。
在报料中,牛先生列出了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死者的死亡证明原件、火化证明原件、户口注销证明原件、死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出具与死者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提供遗产凭证: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整本复印且复印件需清晰完整);
4、本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及上述1-3材料到公证处办理。
看到这一大堆证明材料,牛先生顿时傻眼了。牛先生称,“本以为放弃继承财产只有自己的利益受损,办起来会比较容易。没想到按公证处的文件要求,办起来会这么麻烦。而且自己只是想让公证处证明一下,是我本人真实意见,未受胁迫下真实表达放弃继承这份遗产,不会伤及其他任何人的任何利益。”
“我妈瘫痪在家,行动不便。我爸有4个子女,分居于各地。如果每一个子女放弃继承财产,都要提供这么大一堆原件,得麻烦老家的人跑多少趟腿?”牛先生诉苦。
最让牛先生难以理解的,还是需要提供父亲的火化证明和出具与死者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我放弃继承房产,跟我爸有没有被火化有啥关系?公安部早已通知不再办理我爸是我爸的证明,我17岁因为上学户口就从父母那里迁出来了,现在我都53岁了,去找谁证明我爸是我爸?”牛先生称,这显然与中央三令五申的让群众少跑腿背道而驰。
“奇葩证明”不奇葩 可用多种证明代替
针对牛先生的疑问,奥一网联系了宝安区公证处,其工作人员称,牛先生办理放弃继承财产公证无需提供其父亲的火化证明,只需提供死亡证明。另外,牛先生需提供“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这是法律规定的。但是,这个亲属关系证明不是非得由派出所提供,也可以由其他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代替,比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人事档案、死者单位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只要是有法律效力,能够证明牛先生与死者的亲属关系的证明都可以。
奥一网将宝安区公证处的反馈告知牛先生后,牛先生于今日上午再次来到宝安区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财产公证。经过沟通,牛先生选择以父亲所在单位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为凭证,来办理公证。
据了解,网络上广为传播的“我爸是我爸”,“我妈是我妈”这样的亲属关系证明,不一定都是“奇葩证明”。
以牛先生为例,他与已故父亲并不在一个户口簿上,公证处无法证明他与死者之间的亲属关系,这时候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就是当事人的义务。
而且,在办理此类公证时,当事人还需要证明被继承人出生年月、死亡时间、家庭住址、是否是原配、有多少个子女等,还得说明是否有其他子女、养子女及被继承人父母的情况等,并不是简单的证明“我爸是我爸”。
牛先生说,公安部早已通知不再办理我爸是我爸的证明,这个是怎么回事儿?
据报道,2016年公安部等12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自当年9月1日起,派出所不再开具户口迁移情况等数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数类事项由派出所视情予以开具,而居民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数类证明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
根据意见,对于亲属关系证明,凭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也不再出具证明;如果无法凭户口簿等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意见要求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
意见明确,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